什么情況下需要進行房屋加固處理 二維碼
358
發表時間:2018-11-30 10:22 1、設計或施工初期存在失誤導致房屋質量達不到安全使用要求,需進行房屋加固的補強施工。 (1)材料的強度或其他技術指標不滿足要求,如混凝土強度等級低、鋼筋、鋼板的材質等; (2)施工過程中的失誤或錯誤。柱子配筋不足,構件截面不足等不滿要求; (3)節點構造措施處理不當,剛接的變鉸接、鉸接的變剛接,這類問題處理比較棘手; (4)構件的尺寸或位置不對等等。 2、房屋使用功能發生改變或增加,即現狀房屋的某些部分要進行改善時其原結構構件承載不滿足安全使用要求需進行房屋加固補強。 3、改造房屋過程中結構體系的變動,如改變墻柱的位置、開樓板洞等。 4、使房屋達到一定抗破壞力,如為了使房屋增強抗震能力,而對柱子、砌體墻、梁板進行加固補強。 5、房屋自然老化時需要進行房屋加固,如建筑材料的自然老化、鋼筋銹蝕、墻體出現裂縫等。 |